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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根据内蒙古财政厅通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自2014年2月21日起必须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部分老师公务卡存在过期或者丢失问题,为方便广大老师办理公务卡,计财处定于每周二下午3:00-5:00在行政楼B座128办公室集中办理。届时,请各位老师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0日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6〕92号)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0日

计财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2023年4月21日下午,计财处召开“杜绝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警示教育大会,计财处全体职工参加了大会。 会议传达了内科大纪发【2023】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有效杜绝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发生的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两个文件精神。观看了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相关视频--“穿上‘马甲’公款旅游,照样认识你”。 通过学习,计财处教职工对借公务差旅之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3日

关于印发《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修订印发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0日

2022年春学期计财处党支部第二次支委会...
5月7日上午9:00,计财处党支部召开本学期第二次支委会。鉴于疫情影响,对部分支部活动进行调整。对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再培养做了进一步安排。要求支委班子强化责任意识,在学校重点工作中发力,为学校“十四五”规划贡献力量,在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集中治理工作中明确任务,积极响应学校强化作风建设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支部作风建设工作。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08日

计财处党支部开展春季植树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善生态环境,计财处党支部于2023年4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开展春季植树活动,增强党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倡导和践行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风尚。 计财处党支部 2023年4月3日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03日

内蒙古科技大学财务服务指南---研究生报...
一、报销时间 每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和11月1日至12月15日为研究生集中办理报销手续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二、报销内容 1、研究生业务费报销范围必须符合“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办法”(见附件)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22级及以后为新生)。 2、报销业务费的前提是本人的研究生业务费已经下拨(本年度和上年度学费或住宿费未交者暂不拨经费),详见研究生教育网上研究生业务费下拨情况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17日

2022年春学期计财处党支部召开专题研讨...
5月16日下午,计财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专题研讨会。会议首先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行研讨,党员逐一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两个确立”与“两个维护”精神同源、内核同质、目标同向,体现了全党共同意志,反映了人民共同心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党员要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指挥,在思想上高度信赖核心、感情上衷心爱戴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思想政治和体美劳专项资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思想政治和体美劳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内党发〔2021〕30号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70号)和国家、自治区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下达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及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自治区艺术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36号)、《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3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自治区乌兰牧骑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治区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实际,制定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留学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留学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体育部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与体育部关于蒙古国学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学习的协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蒙古国边防总局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蒙古国边防总局关于培训技术人员的协议》,内蒙古自治区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25日

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管...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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