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缴纳学费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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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晚17:30分关闭网上缴费系统,进行季度结账工作。开通时间4月7日。请缴费同学于工作时间持银联卡到行政楼座119办公室(收费科)缴纳。 |
| 发表时间:2015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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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申报系统说明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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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自行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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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年0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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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预约报账系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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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自行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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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3年0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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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财务服务指南(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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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含义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内政办字[2005]191号)的规定,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原则上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人民银行和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等的一种方式。 二、财政直接支付的内容 目前学校涉及 |
| 发表时间:2014年04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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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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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拨交工会经费 1、学校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当月的工会经费。 2、根据《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的规定,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除下列项目不包括之外其它均应计算在内。 (1)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离休、退休、退职 |
| 发表时间:2012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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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财务服务指南(8)——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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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缴纳 凡我校在册在职职工均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统一在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账号,缴存公积金。由校人事处根据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核定公积金提取比例和缴存基数。财务处从每个应缴纳公积金的职工的工资中按该比例代扣公积金个人部分,连同学校按同比例补贴部分,定期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 应缴而不能从工资中代扣公积金个人部分的人员,如承包单位职工,实体的职工等,须定期将 |
| 发表时间:2012年09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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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职工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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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医疗费是指单位在册职工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二、在职职工已经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医疗保险金按月、按比例分别从工资中扣除,连同财政拨付的医疗保险金按月缴纳,由包头市医保中心统一管理,学校在职职工的门诊和住院费均由包头市医保中心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学校不再承担在职职工的医疗费用,也不再垫付在职职工的任何医疗费用。 三、退休职工在退休时,学校已缴纳准入金,由包头市 |
| 发表时间:2012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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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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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 |
| 发表时间:2013年0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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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学费收缴工作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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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每月两次,上旬一次,下旬一次。各学院老师可按此时间催缴 注:9月扣费六次,6月扣费4次,其余每月两次。 2.学生缴费信息每周一更新,学校计财处网站查询。 3.贷款学生信息可到计财处网站公告中查询。 4.学校已开通网上缴费业务,可通过计财处网站学生缴费连接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 |
|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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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暂停学生网上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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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内蒙古财政厅年底结账,故学生网上缴费从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5日停止收费,望周知。 计财处-收费科 2014 |
| 发表时间:2014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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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生源地贷款发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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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生源地贷款批量数据已经处理完毕,请办理了贷款的学生相互转告,并及时查收贷款缴纳学费、住宿费后的余额。零散到账的稍后处理,一经处理计财处将及时通报。生源地贷款发放明细表.xls |
| 发表时间:2011年1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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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源地贷款第二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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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源地贷款第二批信息学生补助明细发放表第二批.xls |
| 发表时间:2011年1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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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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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条件 : 1、具有城镇常住房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信用良好 , 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4、在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 12 个月 ( 新参缴职工不少于 6 个月); 5、具有合法 有效的合同、协议或证明文件; 6、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具备 20% 以上的自有资金 ; 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具备 70 |
| 发表时间:2010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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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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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针,进一步增强计财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广大教职员工办理资金借款和还款业务,计财处从2008年4月15日开始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银行收付条件 1.凡持有银联卡的教职工,您在办理交款或还款时,不必携带现钞,可以持卡在计财处资金科直接划卡 |
| 发表时间:2011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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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办班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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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办班经费管理,鼓励校内各院系及部门发挥办学优势,积极开展各类学历、非学历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二级学院与外校合办的在职研究生班,由本校组织教学,发放本校学历证明,学校财务处出具收款收据,并负责办班经费核算的,学校提取本校分成部分的20%作为管理费用,其余80%用于教学费用,由二级学院掌握使用。 二、凡二级学院与外校合办的在职研究生班,由外校组织教学、发放学历证明、出具收款收据 |
| 发表时间:2011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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