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专升本第一次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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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考生第一次调剂录取名单公示,请查看附件 联系电话:0472-595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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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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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专科升本科招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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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成绩公布,请查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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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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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专升本获奖免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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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办发〔2022〕3号)和《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教招考成〔2022〕4号)文件精神,经报名、资格审查后,拟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校2022年专科升本科获奖免试考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2日---4月15日 |
| 发表时间:2022年0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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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专升本录取名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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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1〕20号)要求,按照我校《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专升本录取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内蒙古科技大学咨询电话:0472-5951605(内蒙古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0472-5952245(内蒙古科技大学矿业与煤炭学院) 合作院校咨询电话: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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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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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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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点击下方附件,下载查看我校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H5版招生计划简表 说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计划编制工作安排,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除本页面已发布并提供下载的计划外,另有内地西藏班(不分省计划)--理科--自动化专业--计划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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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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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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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我校 |
|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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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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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公布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 |
| 发表时间:2011年06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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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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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令第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已于2004年3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周济 二00四年六月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活动及管理中的具体规范,以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 |
| 发表时间:2011年06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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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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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 教育部 财政部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 |
| 发表时间:2011年06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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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延迟2020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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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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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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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教育部通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按照《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执行。相关工作时间要求对应调整为2011年。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 |
| 发表时间:2011年06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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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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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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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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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 |
| 发表时间:2011年06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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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继续延迟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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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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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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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教育部通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按照《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其中对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解释参照本文第四条)。相关工作时间要求对应调整为2011年。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报名工作由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 二、计划编制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学校名单另文公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 |
| 发表时间:2011年06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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